GB/T 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8220-2011
中文名称:《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2-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GB/T 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了GB/T 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包括中央图书馆、省级图书馆、市级图书馆、县级图书馆以及乡镇(街道)图书馆等。
二、《规范》的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公共图书馆应保证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节假日除外。
2、服务内容: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资源服务、参考咨询、信息检索、文化活动等服务。
3、服务方式:公共图书馆应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等。
4、服务人员:公共图书馆应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5、服务质量:公共图书馆应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处理读者的投诉和建议。
三、《规范》的服务设施要求
1、阅览空间:公共图书馆应提供足够的阅览空间,确保读者的阅读需要。
2、借阅设施:公共图书馆应提供便捷的借阅设施,包括自助借还机、图书检索系统等。
3、信息设施: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先进的信息设施,包括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
4、无障碍设施:公共图书馆应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士使用。
5、安全设施: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
四、《规范》的监督管理
《规范》明确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监督管理责任,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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