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的标准号是:GA/T 914-2010
GA/T 914-2010《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0-11-22发布,并于2010-12-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起草人是范利华、朱广友、杨小萍、迟放鲁、董大安、李兴启。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介绍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是一个专业的过程,旨在确定个体是否因为某种原因遭受了听力损伤或听力丧失,并评估这种损失的程度与法律赔偿之间的相关性。这一评定通常由专业的法医耳鼻喉科医生或听力学专家进行,他们会运用一系列的临床评估工具和技术,如纯音测听、言语测试以及其他相关的听力检测方法,来全面了解受检者听力功能的状况。
在进行评定时,专家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听力障碍发生的时间、程度、潜在的病因(如噪声暴露、耳部感染、遗传性疾病、老年性耳聋等)以及受影响个体的职业和社会活动。法医学评定还可能涉及到对患者病史的审查、现场调查和目击者证词的分析,以帮助确定伤害发生的情况和责任归属。通过这些综合评估,可以为法庭提供关于听力损失性质和程度的专业意见,从而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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