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163-2011《冲天炉用综合湿法除尘器 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JB/T 11163-2011
中文名称:《冲天炉用综合湿法除尘器 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铸造机械标委会
起草单位:青岛青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智达环保熔炼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号:J61铸造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25.120.30模制设备和铸造设备
JB/T 11163-2011《冲天炉用综合湿法除尘器 技术条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1年发布了JB/T 11163-2011《冲天炉用综合湿法除尘器 技术条件》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JB/T 11163-2011标准适用于冲天炉用综合湿法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该标准规定了冲天炉用综合湿法除尘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技术要求
1、除尘器的设计应满足冲天炉烟气排放的要求,确保排放的烟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2、除尘器的制造应采用优质的材料和先进的工艺,保证除尘器的质量和性能。
3、除尘器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除尘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除尘器的结构和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除尘效率:综合湿法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达到95%以上。
压力损失:综合湿法除尘器的压力损失应控制在1000Pa以内。
烟气温度:综合湿法除尘器适用于烟气温度在50℃~300℃范围内的冲天炉。
入口含尘浓度:综合湿法除尘器适用于入口含尘浓度在100g/Nm³以下的冲天炉。
三、试验方法
1、除尘效率的测定:采用重量法或光学法测定除尘器的除尘效率。
2、压力损失的测定:采用压力计测定除尘器进出口的压力差,计算压力损失。
3、烟气温度的测定:采用热电偶或红外测温仪测定烟气温度。
4、入口含尘浓度的测定:采用滤纸采样法或在线监测仪测定入口含尘浓度。
四、检验规则
1、制造厂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除尘器的质量和性能。
2、用户在验收除尘器时,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确保除尘器满足使用要求。
3、对于不合格的除尘器,制造厂应进行返工或更换,确保用户的利益。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除尘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2、除尘器的包装应符合运输和储存的要求,防止损坏和污染。
3、除尘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防潮、防腐蚀等措施,确保设备的完好。
4、除尘器在储存过程中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潮、生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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