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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GA/T 848-2009《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848-2009
中文名称:《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
发布日期:2009-09-17
实施日期:2009-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杨祖一、闫正斌、王春乐、李军刚、亓希国、白春光、尹利、张国亮、隋湘滨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848-2009《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9年9月17日发布了《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并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导则》的适用范围
《导则》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评价方法和标准,适用于各类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这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建筑、铁路、公路、水利等工程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库。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
《导则》共分为七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1、总则
总则部分明确了《导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评价原则。其中,评价原则包括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2、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部分对《导则》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和定义,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3、安全评价的组织管理
安全评价的组织管理部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评价程序和资料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4、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部分详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包括储存库的选址、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拆除等各个环节,以及评价的方法和标准。
5、安全评价的程序
安全评价的程序部分明确了安全评价的步骤,包括评价前的准备工作、评价过程的实施、评价结果的分析和评价报告的编制等。
6、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部分规定了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和要求,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7、附则
附则部分对《导则》的实施、解释权和修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导则》的实施意义
《导则》的实施对于提高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为爆破作业单位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安全评价标准,有助于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评价,可以发现储存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储存库的安全性。安全评价还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参考,加强监管力度,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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