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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NY/T 397-2000《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397-2000
中文名称:《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00-08-30
实施日期:2000-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起草单位: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农业环保站
起草人:刘素云、许志强、战新华、刘凤枝、陶战
中国标准分类号:A21环境条件与通用试验方法
NY/T 397-2000《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0年发布了《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7-2000),该规范自200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背景与意义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工作,为评估农区空气质量提供科学依据。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农区空气污染问题,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健康环境。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1、监测项目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农区空气质量监测的主要项目,包括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的监测。这些污染物的监测,有助于全面了解农区空气质量状况。
2、监测方法
规范对监测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等。例如,对于颗粒物的监测,规范推荐使用滤膜采样法;对于二氧化硫的监测,则推荐使用比色法等。这些方法的选择,确保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监测频次与点位
规范对监测频次和点位进行了明确规定。监测频次根据污染物种类和监测目的进行确定,一般为季度或年度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则需要考虑农区的地理特征、人口分布等因素,以确保监测结果的代表性。
4、数据处理与报告
规范对监测数据的处理和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监测数据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监测结果需要以报告的形式进行汇总和分析,为政策制定和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三、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的实施,需要各级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建立监测网络、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监测设备等措施,确保规范的有效执行。同时,对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不断优化和完善监测工作。
四、规范的意义与展望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保障农区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农区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将不断完善,为实现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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