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286-2008《珠宝玉石饰品标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286-2008
中文名称:《珠宝玉石饰品标识》
发布日期:2007-06-01
实施日期:2008-02-15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T 286-2008《珠宝玉石饰品标识》介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6月1日发布了DB37/T 286-2008《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标准,并于2008年2月15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37/T 286-2008《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珠宝玉石饰品的标识管理,确保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标准涵盖了珠宝玉石饰品的标识要求、标识内容、标识方式以及标识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为珠宝玉石饰品的生产、销售和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标识要求
1、标识内容
根据DB37/T 286-2008标准,珠宝玉石饰品的标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产品名称:必须准确描述珠宝玉石的名称,不得使用模糊或误导性的词汇。
材质成分:详细列出珠宝玉石的材质成分,包括金属、宝石等。
质量(重量):明确标注珠宝玉石饰品的质量或重量。
生产日期:标识产品的生产日期,以便追溯。
生产企业信息:包括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2、标识方式
标识方式应清晰、持久,易于消费者识别和理解。标识可以采用标签、印记、说明书等形式,确保信息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三、监督管理
1、监管职责
DB37/T 286-2008标准规定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包括对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等。
2、违规处理
对于不遵守标识规定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以确保标准的执行。
四、实施意义
DB37/T 286-2008《珠宝玉石饰品标识》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山东省珠宝玉石饰品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高质量的珠宝玉石饰品,也为珠宝玉石饰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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