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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GA 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653-2006
中文名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发布日期:2006-10-25
实施日期:2007-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
中国标准分类号:C80消防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20防火
GA 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6年10月25日发布了GA 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主要内容
1、定义与适用范围
标准首先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同时,标准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和设施。
2、判定原则
标准提出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动态性。这些原则要求在判定过程中,既要符合法律法规,又要科学合理,全面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判定条件
标准明确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具体条件,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性等方面。这些条件为判定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
4、判定方法
标准详细介绍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专家评估等。这些方法的提出,有助于提高判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判定结果的应用
标准规定了判定结果的应用,包括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监管措施等。这有助于推动火灾隐患的及时整改,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标准的意义
1、规范判定行为
标准的制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有助于统一判定标准,避免因判定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纠纷。
2、提高判定准确性
通过明确判定条件和方法,标准有助于提高判定的准确性,减少误判和漏判,从而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
3、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标准对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推动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隐患。
4、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和管理,标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GA 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工作,提高火灾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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