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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SN/T 2303-2009《进出口泡菜检验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2303-2009
中文名称:《进出口泡菜检验规程》
发布日期:2009-07-07
实施日期:2010-01-16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李风琪、徐海涛、郭小鹏、张勤、邢婷婷
SN/T 2303-2009《进出口泡菜检验规程》介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7月7日发布了SN/T 2303-2009《进出口泡菜检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于2010年1月16日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进出口泡菜的检验,包括腌制蔬菜、酱菜、腌渍蔬菜等。这些泡菜产品在进出口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二、泡菜的分类和要求
《规程》对泡菜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泡菜提出了相应的质量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腌制蔬菜:包括腌制白菜、腌制萝卜等,要求其色泽鲜艳,口感脆嫩,无异味。
2、酱菜:包括酱黄瓜、酱茄子等,要求其酱香浓郁,口感鲜美,无杂质。
3、腌渍蔬菜:包括腌渍辣椒、腌渍大蒜等,要求其色泽鲜艳,口感脆嫩,无异味。
三、检验项目和方法
《规程》规定了泡菜检验的主要项目,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具体检验方法如下:
1、感官检验:主要通过观察泡菜的外观、色泽、口感等进行评价,判断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理化检验:包括水分、盐分、酸度、亚硝酸盐等指标的测定,以确保泡菜的营养成分和安全性。
3、微生物检验:主要检测泡菜中的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确保泡菜的卫生安全。
四、检验程序和方法
《规程》对泡菜的检验程序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抽样、样品处理、检验、结果判定等步骤。检验方法则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选择相应的检验方法,如感官检验采用目测、鼻嗅、口尝等方式,理化检验采用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方法,微生物检验采用培养、计数等方法。
五、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规程》对不合格泡菜的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泡菜,需要进行退货、销毁或重新加工等处理,以确保进出口泡菜的质量和安全。同时,相关部门还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踪调查,找出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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