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Z/T 193-2022《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MZ/T 193-2022
中文名称:《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2-12-26
实施日期:2023-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宁夏儿童福利指导中心)
起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宁夏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服务综合
MZ/T 193-2022《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管理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了MZ/T 193-2022《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的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效果。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儿童福利机构,包括孤儿院、福利院、儿童救助机构等。这些机构在开展儿童福利工作时,必须遵守《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防控组织与职责
《规范》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的防控组织架构,包括防控领导小组、防控工作小组等,并规定了各级机构的职责。《规范》还要求机构建立完善的防控工作制度,确保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2、防控措施
《规范》详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在防控呼吸道传染病方面的具体措施,包括:
环境卫生:要求机构定期进行环境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个人卫生:要求儿童和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随地吐痰等。
健康监测:要求机构定期对儿童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隔离病患。
疫苗接种:鼓励机构为儿童和工作人员接种疫苗,提高群体免疫力。
3、应急处置
《规范》对儿童福利机构在呼吸道传染病爆发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
信息报告:要求机构在发现疫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隔离措施:要求机构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隔离,防止病毒传播。
医疗救治:要求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病患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治。
4、培训与宣传
《规范》要求儿童福利机构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同时,机构还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儿童和社会各界的防控意识。
5、监督检查
《规范》规定了民政部门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定期对机构的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规范》的落实。
三、《规范》的实施意义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防控能力,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防控工作,可以有效减少呼吸道传染病在儿童福利机构的传播,降低儿童的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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