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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GB/T 17693.10-201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7693.10-2019
中文名称:《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
发布日期:2019-12-10
实施日期:2019-12-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归口单位: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3)
起草单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安测绘信息技术总站、中国地图出版集团、新华社参考消息报社、中国航海图书出版社
起草人:刘连安、高钰、纪元、平战国、李红、赵琪、霍伯承、李学军、魏丽君、车威、费锦昌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技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GB/T 17693.10-201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17693.10-201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
一、标准概述
GB/T 17693.10-2019标准旨在规定日语地名汉字译写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日语地名在中文出版物、地图、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中的汉字译写。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日期均为2019年12月10日。
二、基本原则
标准提出了日语地名汉字译写的基本原则,包括:
1、忠实于原文:译写时需忠实于原文地名的含义、发音和书写形式。
2、通俗易懂:译写后的汉字应简洁明了,便于公众理解和接受。
3、规范统一:译写应遵循统一的规范,避免出现多种译法。
4、尊重文化:在译写过程中,要尊重源语言的文化特点和传统。
三、译写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日语地名汉字译写的具体方法,包括:
1、音译:根据日语地名的发音,选用相应的汉字进行译写。
2、意译:根据日语地名的含义,选用相应的汉字进行译写。
3、音意结合:既考虑日语地名的发音,又考虑其含义,选用适当的汉字进行译写。
4、特殊译写:对于具有特殊文化或历史意义的地名,可以采用特殊的译写方法。
四、译写要求
标准对日语地名汉字译写提出了以下要求:
1、字形规范:译写时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字形,避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等。
2、用词准确:译写时应注意用词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歧义或误解。
3、保持原名特点:在译写过程中,应尽量保持原名的特点,如音韵、节奏等。
4、注重文化差异:在译写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中日两国的文化差异,避免出现文化冲突。
五、标准的应用
GB/T 17693.10-2019标准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1、中文出版物:如书籍、报刊、杂志等。
2、地图:如纸质地图、电子地图等。
3、广播、电视: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涉及日语地名时。
4、网络:在网站、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上涉及日语地名时。
GB/T 17693.10-201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日语地名汉字译写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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