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98-1996《煤矿用液压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MT/T 198-1996
中文名称:《煤矿用液压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1996-04-18
实施日期:1996-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提出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井巷设备分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
起草人:郭孝先、王维华、李耀武、黄园月、狄志勇
中国标准分类号:D98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MT/T 198-1996《煤矿用液压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于1996年4月18日发布了MT/T 198-1996《煤矿用液压凿岩机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自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MT/T 198-1996标准主要适用于煤矿用液压凿岩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该标准规定了液压凿岩机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为煤矿用液压凿岩机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
二、一般要求
1、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2、制造应保证液压凿岩机的性能和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3、液压凿岩机及其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和通用性。
4、液压凿岩机应便于操作、维护和检修。
三、技术要求
1、性能要求:液压凿岩机应具有足够的凿岩能力,满足不同煤层的凿岩需求。
2、结构要求:液压凿岩机的结构应紧凑、合理,便于安装和使用。
3、材料要求:液压凿岩机的主要零、部件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制造,保证其耐磨性和可靠性。
4、安全要求:液压凿岩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过载保护、紧急停止功能等。
四、试验方法
1、性能试验:通过凿岩试验,检验液压凿岩机的凿岩能力。
2、耐久性试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连续工作,检验液压凿岩机的耐久性。
3、安全性能试验:检验液压凿岩机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五、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液压凿岩机在出厂前应进行性能、外观和尺寸等方面的检验。
2、型式检验:液压凿岩机在设计或结构有重大变更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3、验收检验:用户在接收液压凿岩机时,应进行验收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液压凿岩机及其零、部件应有清晰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名等标志。
2、包装:液压凿岩机及其零、部件应有适当的包装,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3、运输:液压凿岩机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震、防潮等措施。
4、贮存:液压凿岩机及其零、部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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