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C/T 145.7-1998《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基本信息
标准号:YC/T 145.7-1998
中文名称:《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
发布日期:1998-03-12
实施日期:1998-05-01
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提出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归口单位: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起草人:谢剑平、胡清源、罗丽娜、胡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Y41香精、香料
YC/T 145.7-1998《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介绍
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98年3月12日发布了YC/T 145.7-1998《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标准,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样品的确定
YC/T 145.7-1998标准首先明确了标准样品的概念,即用于评价和控制烟用香精质量的具有代表性的物质。标准样品的确定是确保烟用香精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的关键环节。
1、样品来源:标准规定,烟用香精标准样品应来源于具有代表性和广泛认可的香精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样品选择:标准要求,选择标准样品时,应充分考虑香精的类型、成分、用途等因素,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适用性。
3、样品数量:标准规定,每个烟用香精类型至少应选取3个不同的标准样品,以满足不同生产和检测需求。
二、标准样品的保存
标准样品的保存是保证其稳定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YC/T 145.7-1998标准对标准样品的保存条件和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1、保存条件:标准样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保存期限:标准规定,标准样品的保存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超过两年,应重新确定新的标准样品。
3、定期检查:标准要求,应定期对标准样品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稳定性。
三、标准样品的应用
YC/T 145.7-1998标准明确了标准样品在烟用香精质量控制中的应用和作用。
1、质量评价:标准样品可作为评价烟用香精质量的参照物,通过与标准样品的对比,评估香精的质量和性能。
2、生产控制:在烟用香精的生产过程中,可利用标准样品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调整,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3、检测方法开发:标准样品可作为开发烟用香精检测方法的基础,为建立科学、准确的检测方法提供支持。
YC/T 145.7-1998《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烟用香精的生产和使用,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烟草企业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加强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稳定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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