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511-1993《电站设备备品配件分类与编码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L 511-1993
中文名称:《电站设备备品配件分类与编码导则》
发布日期:1993-03-08
实施日期:1993-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A24分类编码
DL 511-1993《电站设备备品配件分类与编码导则》介绍
《电站设备备品配件分类与编码导则》(DL 511-1993),以下简称《导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发布的一项规定,《导则》自1993年3月8日发布,并于199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在电力工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电站设备的管理日益变得复杂。为了更好地实现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更新,需要对备品配件进行科学分类和编码。《导则》的制定,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提高电站设备的管理水平。
二、标准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各类电站设备备品配件的分类与编码。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等电站设备,以及相关的辅助设备和系统。
三、分类原则
1、根据备品配件的功能和性能进行分类;
2、考虑备品配件在电站设备中的使用频率和重要性;
3、便于备品配件的管理、采购和存储。
四、编码规则
1、采用数字和字母相结合的编码方式;
2、编码应具有唯一性,不得重复;
3、编码应简洁明了,便于识别和查询。
五、编码结构
1、设备类别码:表示备品配件所属的设备类别;
2、设备型号码:表示备品配件所属的设备型号;
3、配件类别码:表示备品配件的类别;
4、配件型号码:表示备品配件的具体型号;
5、序号码:表示同一类别、型号的备品配件的序号。
六、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2、定期对备品配件进行清点、检查和维护;
3、建立备品配件的采购、存储和使用记录;
4、定期对备品配件的分类和编码进行更新和维护。
七、实施意义
《导则》的实施,对于提高电站设备管理水平、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电站设备备品配件的采购、存储和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