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464-2014《集成材木门窗》基本信息
标准号:JG/T 464-2014
中文名称:《集成材木门窗》
发布日期:2014-12-04
实施日期:2015-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出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米兰之窗门窗有限公司、浙江雅德居节能环保门窗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俊清、茅新波、潘福、马云超、谭宪顺、刘会涛、严建新、魏贺东、彭浪清、王勇、刘凤林、董呈明、张家亮、于莉芸、吴志光、孟祥林
中国标准分类号:P32建筑构造与装饰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05
JG/T 464-2014《集成材木门窗》介绍
《集成材木门窗》标准,编号为JG/T 464-2014,由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并于2014年12月4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JG/T 464-2014标准适用于以集成材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木门窗产品。集成材,又称胶合木,是由多块木板通过胶合剂粘合而成的一种新型木材。这种材料具有强度高、稳定性好、不易变形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建筑领域。
二、技术要求
1、原材料要求:集成材应符合GB/T 19367-2003《实木集成材》的要求,胶合剂应符合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2、尺寸和公差:木门窗的尺寸和公差应符合JG/T 122-2000《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要求。
3、外观质量:木门窗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如开裂、变形、划痕等。
4、物理性能:木门窗的物理性能,如抗弯强度、硬度等,应满足JG/T 231-2007《木门窗》的要求。
5、环保性能:木门窗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规定。
三、检验方法
1、尺寸和公差检验:采用测量工具,如卷尺、卡尺等,对木门窗的尺寸和公差进行检验。
2、外观质量检验:通过目测和手感,检查木门窗的外观质量。
3、物理性能检验:按照JG/T 231-2007《木门窗》的规定,对木门窗的抗弯强度、硬度等物理性能进行检验。
4、环保性能检验:采用甲醛释放量检测仪器,对木门窗的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木门窗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包装:木门窗应采用防潮、防变形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3、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木门窗受到撞击、挤压等损伤。
4、贮存:木门窗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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