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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DL/T 5153-20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L/T 5153-2014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14-10-15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DL/T 5153-20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介绍
国家能源局发布了DL/T 5153-20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厂用电系统设计,包括厂用电系统的配置、设备选择、保护与控制、自动化系统设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规程》的发布实施,为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设计质量,保障电厂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二、厂用电系统配置
1、系统组成
《规程》规定,厂用电系统应包括厂用电源、厂用变压器、厂用电动机、厂用配电装置等主要设备。厂用电系统应根据电厂的规模、类型和运行特点进行合理配置,满足生产、生活和检修等用电需求。
2、供电方式
《规程》明确了厂用电的供电方式,包括直接供电、间接供电和混合供电。直接供电是指厂用电系统直接从发电机或主变压器获得电能;间接供电是指厂用电系统通过辅助变压器获得电能;混合供电是指厂用电系统同时采用直接供电和间接供电的方式。
三、设备选择与配置
1、设备选择
《规程》对厂用电系统中的设备选择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变压器、电动机、开关设备、保护装置等。设备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电厂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要求。
2、设备配置
《规程》规定了厂用电系统中各设备的配置原则,包括变压器的配置、电动机的配置、开关设备的配置等。设备配置应根据电厂的实际需求和运行特点进行合理布局,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
四、保护与控制
1、保护设置
《规程》对厂用电系统的保护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欠压保护等。保护设置应根据设备的类型、容量和运行特点进行合理配置,确保系统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切断故障,防止事故扩大。
2、控制要求
《规程》规定了厂用电系统的控制要求,包括手动控制、自动控制和远程控制等。控制系统应根据电厂的实际需求和运行特点进行设计,实现对厂用电系统的实时监控和控制,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五、自动化系统设计
1、自动化系统组成
《规程》明确了厂用电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包括数据采集、监控、控制、通信等子系统。自动化系统应根据电厂的规模、类型和运行特点进行设计,实现对厂用电系统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2、自动化系统功能
《规程》规定了厂用电自动化系统应具备的功能,包括实时数据采集、故障诊断、事故处理、设备管理等。自动化系统应具备高度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电厂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DL/T 5153-2014《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的发布实施,为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设计质量,保障电厂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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