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93-2007《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GC/MS)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393-2007
中文名称:《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GC/MS)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发布日期:2007-08-20
实施日期:2007-11-2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Z16水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
SL 393-2007《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GC/MS)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07年8月20日发布了《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GC/MS)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SL 393-2007)标准,并于2007年11月20日正式实施。
一、样品采集与保存
1、样品采集
标准规定,水样应使用专用的聚乙烯瓶采集,并在采集后尽快进行分析。采集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样品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在4°C条件下保存,并在24小时内完成分析。若不能及时分析,应将样品冷冻保存,并在7天内完成分析。
二、样品前处理
1、吹扫捕集
样品前处理采用吹扫捕集技术,将水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富集到固体吸附剂上。标准规定了吹扫捕集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条件。
2、吸附剂的选择
标准推荐使用Tenax TA、Carboxen 1000等吸附剂,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3、脱附
样品富集后,采用热解吸的方式将吸附剂上的污染物脱附到气相色谱系统中。标准规定了脱附的温度、时间和流量等参数。
三、气相色谱/质谱分析
1、色谱条件
标准规定了气相色谱的柱温、载气、流量等参数,以及质谱的电离方式、扫描方式等条件。
2、定性和定量
通过质谱对目标污染物进行定性分析,根据色谱峰面积或峰高进行定量分析。标准提供了定性和定量的计算方法。
四、质量控制
1、空白试验
为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标准要求进行空白试验,以评估试剂、水样采集和前处理过程中的污染。
2、校准曲线
通过制备一系列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建立校准曲线,以保证定量分析的准确性。
3、回收率实验
通过向水样中加入一定量的标样,进行回收率实验,以评估分析方法的准确性和重复性。
五、标准的应用
SL 393-2007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等多种水体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分析。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水质评价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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