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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SN/T 0634-1997《出口干制葫芦条检验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0634-1997
中文名称:《出口干制葫芦条检验规程》
发布日期:1997-05-23
实施日期:1997-10-01
发布部门: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人:王弼臣、李恩王、李卫兵
中国标准分类号:X26蔬菜加工与制品
SN/T 0634-1997《出口干制葫芦条检验规程》介绍
《出口干制葫芦条检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1997年5月23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旨在规范出口干制葫芦条的质量检验流程,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国际市场的质量要求。该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提升我国出口干制葫芦条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标准适用范围
《规程》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出口干制葫芦条的质量检验。这包括了对干制葫芦条的原料、加工、包装、储存等各个环节的检验要求,确保产品在出口前能够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检验内容
1、原料检验
《规程》对干制葫芦条的原料检验提出了具体要求。原料必须新鲜、无腐烂、无病虫害,且符合出口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原料的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2、加工检验
在加工过程中,《规程》要求严格控制加工环境的卫生条件,确保加工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同时,对加工工艺、设备和操作人员的技能也有明确的要求,以保证加工后的产品质量。
3、包装检验
《规程》对干制葫芦条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包装标识进行了规定。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包装方式要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包装标识要清晰、准确,便于识别和追溯。
4、储存检验
储存条件直接影响产品的品质和保质期。《规程》规定了适宜的储存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以及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的要求,确保产品在储存期间品质不受影响。
三、检验方法
《规程》详细描述了检验方法,包括感官检验、物理检验和化学检验等。感官检验主要通过视觉、嗅觉和触觉来评估产品的外观、气味和质地;物理检验则涉及到产品的重量、尺寸等物理特性;化学检验则需要对产品的成分进行分析,以确保其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
四、不合格品处理
《规程》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一旦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应立即停止出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严重不合格的产品,可能需要销毁处理,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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