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823-2009《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基本信息
标准号:QC/T 823-2009
中文名称:《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
发布日期:2009-11-17
实施日期:2010-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合肥邦立电子有限公司、绍兴龙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绍兴嘉盛仪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方锡邦、钱晓霞、张路、胡何琦、陈建海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T35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43.040.10电气和电子设备
QC/T 823-2009《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11月17日发布了QC/T 823-2009《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标准,并自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C/T 823-2009《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标准适用于汽车和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该标准规定了燃油传感器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二、性能要求
1、灵敏度:燃油传感器应具有足够的灵敏度,能够准确检测到燃油的变化。
2、稳定性:燃油传感器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其性能应保持稳定。
3、重复性:燃油传感器在相同条件下多次测量的结果应具有一致性。
4、响应时间:燃油传感器对燃油变化的响应时间应满足车辆控制系统的要求。
5、抗干扰性:燃油传感器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不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6、安全性:燃油传感器应符合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不会产生安全隐患。
三、试验方法
1、灵敏度试验:通过改变燃油的浓度,测量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以评估其灵敏度。
2、稳定性试验: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对传感器进行长时间运行,以评估其稳定性。
3、重复性试验:在相同条件下多次测量,以评估传感器的重复性。
4、响应时间试验:测量传感器对燃油变化的响应时间,以评估其响应速度。
5、抗干扰性试验: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测量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以评估其抗干扰性能。
6、安全性试验:对传感器进行安全性能测试,以确保其符合车辆的安全要求。
四、检验规则
1、型式检验:对燃油传感器进行型式检验,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出厂检验:对每个燃油传感器进行出厂检验,以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3、成品检验:对成品燃油传感器进行检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燃油传感器应有清晰的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标志。
2、包装:燃油传感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以防止损坏和污染。
3、运输:燃油传感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4、储存:燃油传感器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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