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3576-1999《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3576-1999
中文名称:《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规则》
发布日期:1999-04-21
实施日期:1999-04-21
发布部门:国家轻工业局
提出单位: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归口单位: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沈阳市照明电器工业公司
起草人:孙超广、吴志忠
中国标准分类号:K70电气照明综合
QB/T 3576-1999《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规则》介绍
QB/T 3576-1999《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规则》是由国家轻工业局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自1999年4月21日起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B/T 3576-1999《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规则》适用于电光源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该标准规定了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更改程序、更改内容、更改通知、更改记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电光源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更改程序
1、更改申请:当需要对电光源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进行更改时,应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更改申请,并填写《电光源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更改申请表》。
2、更改审批:更改申请应提交给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应根据更改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3、更改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更改,应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按照更改方案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确保更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更改通知:更改实施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以便他们了解更改的内容和要求。
5、更改记录:更改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和数据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更改的原因、内容、时间、人员等,以便于日后的追溯和管理。
三、更改内容
1、设计更改:包括产品结构、尺寸、材料、性能等方面的更改。
2、工艺更改:包括生产工艺、设备、工装、操作等方面的更改。
3、检验更改:包括检验方法、标准、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更改。
4、标识更改:包括产品标识、包装标识、说明书标识等方面的更改。
四、更改通知
1、更改通知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会议通知等形式。
2、更改通知的内容:应包括更改的原因、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3、更改通知的接收对象:应根据更改的影响范围,将通知发送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4、更改通知的确认:接收到更改通知的部门或个人应进行确认,并按照更改要求进行操作。
五、更改记录
1、更改记录的形式:可以采用纸质记录、电子记录等形式。
2、更改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更改的原因、内容、时间、人员、结果等信息。
3、更改记录的保存:应将更改记录保存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于日后的查询和管理。
4、更改记录的更新:在更改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更改记录进行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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