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74-2005《警服材料 中空组合式大檐帽架》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574-2005
中文名称:《警服材料 中空组合式大檐帽架》
发布日期:2005-11-15
实施日期:2006-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委员会
起草单位:警服材料供应中心、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慈溪市欣冠帽业厂
起草人:张福林、吴同林、田国力、李世军、王好才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61.040帽子、服饰品、衣扣
GA 574-2005《警服材料 中空组合式大檐帽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11月15日发布了GA 574-2005《警服材料 中空组合式大檐帽架》标准,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技术要求
1、材料:警服中空组合式大檐帽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2、规格:帽架的设计应符合警服的尺寸要求,确保帽檐的平整度和稳定性。
3、结构:中空组合式大檐帽架应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舒适度,同时保证帽檐的固定性和造型美观。
4、性能:帽架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耐湿性和耐化学腐蚀性,以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
二、试验方法
1、尺寸检验:对帽架的尺寸进行测量,确保符合规定的要求。
2、强度测试:对帽架进行拉伸、压缩等强度测试,检验其耐压性和耐久性。
3、耐热性测试:将帽架置于高温环境下,检验其耐热性能。
4、耐湿性测试:将帽架置于潮湿环境下,检验其耐湿性能。
5、耐化学腐蚀性测试:对帽架进行化学腐蚀性测试,检验其耐化学腐蚀性能。
三、检验规则
1、抽样: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进行抽样。
2、判定:根据试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3、复验: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复验,确保产品质量。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产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产品变形或损坏。
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或受化学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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