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553-1992《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1553-1992
中文名称:《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1992-07-06
实施日期:1993-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归口单位:全国灯具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起草人:杨士钊、杨其和
中国标准分类号:A82包装材料与容器
QB/T 1553-1992《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技术条件》介绍
QB/T 1553-1992《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技术条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2年7月6日发布,自199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灯具产品的瓦楞纸箱包装,包括但不限于LED灯、节能灯、白炽灯等。对于其他需要使用瓦楞纸箱进行包装的照明产品,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包装材料要求
1、瓦楞纸板: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瓦楞纸板,具有良好的抗压、抗冲击、防潮等性能。
2、内包装材料:内包装材料应选用柔软、有弹性、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如泡沫塑料、珍珠棉等,以保护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免受损伤。
3、粘合剂: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粘合剂,具有良好的粘合性能,以确保包装箱的牢固度。
三、包装技术要求
1、包装箱尺寸:根据灯具产品的尺寸、重量等参数,合理设计包装箱的尺寸,确保灯具产品能够完全放入箱内,且有一定的空间余量。
2、包装箱结构:包装箱应采用瓦楞纸板制成的五层或七层结构,具有较好的抗压、抗冲击性能。
3、包装方式:灯具产品应固定在内包装材料上,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滚动、碰撞等。
4、包装箱标识:包装箱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便于识别和管理。
四、包装检验要求
1、外观检查:包装箱外观应平整、无破损、无变形,印刷标识清晰可辨。
2、尺寸偏差:包装箱的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抗压测试:包装箱应能承受一定程度的外力,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粘合强度:包装箱的粘合部位应牢固,无脱胶、开裂等现象。
五、包装运输与储存
1、运输:包装好的灯具产品应采用合适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避免剧烈震动、碰撞等。
2、储存: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光,避免高温、潮湿等不利因素影响包装箱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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