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啤酒行业的不断发展,啤酒花作为啤酒的一种重要原材料,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为了规范啤酒花及其制品的质量,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了《啤酒花及其制品》国家标准NY/T2973-2016。该标准主要针对啤酒花及其制品的命名、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采用啤酒花作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各种产品,包括啤酒花、啤酒花粉、啤酒花油和啤酒花提取物等制品。
二、命名
在该标准中,各种啤酒花及其制品的命名需符合以下规定:
1. 啤酒花应该标注原产地和品种。
2. 啤酒花粉应以品种名称加上“粉”字为名称。
3. 啤酒花油应以品种名称加上“油”字为名称。
4. 啤酒花提取物应标注提取物种类和提取物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三、要求
1.啤酒花的外观应整齐、有光泽,无破碎、霉变等现象。
2.啤酒花的水分含量应小于或等于10%。
3.啤酒花粉的包装密封性应好,含水量应小于等于8%。
4.啤酒花油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并且不得使用对人体危害较大的化学药品。
5.啤酒花提取物应在含量、颜色、气味等方面符合生产标准。
四、检验方法
该标准中对各种啤酒花及其制品的质量检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外观检查、水分检测、总酸度检测、总挥发性油脂含量检测、有毒物质检测等指标。
五、标志与包装
该标准规定各种啤酒花及其制品的包装应采用防潮、防虫、防腐蚀的包装材料,并标注良好的商标和合格的质量标志。
六、贮存
啤酒花及其制品的贮存应在避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下进行,贮存期限应在生产日期的基础上进行标注。
总结
啤酒花作为啤酒的重要原材料,其质量关系到啤酒整体的质量。NY/T2973-2016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力地维护了啤酒花及其制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保证啤酒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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