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121-2020《工业企业诚信评价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4121-2020
中文名称:《工业企业诚信评价通则》
发布日期:2020-09-25
实施日期:2020-10-25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归口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起草单位: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起草人:付强、王继新、伊继文、张永宾、杨冬静、王修勤、王云川、孙晓兰、刘香云、杨天龙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DB37/T 4121-2020《工业企业诚信评价通则》介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5日发布了DB37/T 4121-2020《工业企业诚信评价通则》(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20年10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诚信评级、评价结果的发布和使用等。
二、评价原则
1、公平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公平、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基于事实,避免主观臆断,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3、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全面考虑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社会责任等。
4、动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具有时效性,能够反映企业当前的诚信状况。
三、评价指标
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的注册信息、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
2、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
3、企业管理状况:企业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4、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的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员工福利等。
5、企业信用记录:企业的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违约情况等。
四、评价方法
1、定性评价: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综合判断企业的诚信状况。
2、定量评价:通过设定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企业的综合得分,从而评价企业的诚信等级。
五、评价程序
1、申请与受理:企业向评价机构提交诚信评价申请,评价机构对申请进行受理。
2、资料审核: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现场考察: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
4、综合评价:评价机构根据企业的各项指标和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5、结果公示:评价结果经审核无误后,由评价机构进行公示。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
1、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可优先考虑诚信等级较高的企业。
2、市场准入:诚信等级较高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3、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服务时,可优先考虑诚信等级较高的企业。
4、社会认可:诚信等级较高的企业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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