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757-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 757-2015
中文名称:《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日期:2015-10-13
实施日期:2016-04-13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DB37/ 757-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介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DB37/757-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于2015年10月13日发布,2016年4月13日正式实施。
一、能源消耗限额
1、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定了合成氨单位产品(以吨计)的能耗限额,包括燃料、电能、水、蒸汽等能源的消耗限额。
2、不同工艺路线的能耗限额:针对不同的合成氨生产工艺路线,如天然气制氨、煤制氨等,标准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能耗限额。
3、不同规模企业的能耗限额: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生产能力,标准对不同规模的合成氨生产企业的能耗限额进行了区分。
二、测量方法
1、能源消耗的计量:明确了能源消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如燃料的计量采用体积或质量计量,电能的计量采用电度表计量等。
2、能源消耗的计算:规定了合成氨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的计算方法,如燃料消耗的计算、电能消耗的计算等。
3、能源消耗的监测:对能源消耗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率进行了规定,确保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和准确记录。
三、监测和管理
1、监测体系的建立: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能源消耗监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测。
2、能源消耗的管理: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耗管理制度,明确能源消耗的管理职责和流程。
3、能源消耗的报告:企业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能源消耗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四、标准的意义
DB37/757-2015《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促进合成氨行业的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能耗限额,引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助于实现合成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标准的推广和实施还有助于提高社会对节能减排的认识,促进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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