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835.1-2009《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1部分:取样》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3835.1-2009
中文名称:《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1部分:取样》
发布日期:2009-04-23
实施日期:2009-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起草单位:四川省纤维检验局、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何浩、曾蓉、余素英、刘才容、王晓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W20毛纺织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59.060.01纺织纤维综合
GB/T 13835.1-2009《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1部分:取样》介绍
GB/T 13835.1-2009《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1部分:取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9年4月23日发布,并自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取样对象
标准主要针对兔毛纤维的取样,包括但不限于长毛兔、安哥拉兔等品种的兔毛。取样的对象可以是成品兔毛、半成品兔毛或者兔毛原料。
二、取样原则
GB/T 13835.1-2009标准规定了兔毛纤维取样的基本原则,包括代表性、一致性和可重复性。代表性要求取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兔毛纤维的多样性,确保所取样本能够有效代表整批兔毛纤维的特性。一致性要求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操作人员进行取样时,取样结果应保持一致。可重复性则要求取样方法应能够在不同条件下重复操作,以保证取样结果的可靠性。
三、取样方法
1、取样前的准备:确保取样工具清洁、无污染,并对取样环境进行评估,确保环境条件适宜。
2、确定取样点:根据兔毛纤维的批次、包装和存放条件,合理确定取样点,以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取样操作:采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取样,确保取样过程中兔毛纤维不受损伤。
4、取样量的确定:根据兔毛纤维的类型、用途和检测要求,确定合适的取样量。
5、取样后的记录:详细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信息,以备后续分析和追溯。
四、取样工具与设备
标准对取样工具和设备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取样剪刀、镊子、手套等工具的材质、尺寸和清洁度等方面的规定。还对取样过程中使用的容器、包装材料等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五、取样环境
为了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标准对取样环境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这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的控制,以及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污染和干扰。
六、取样后的样品处理
取样后的兔毛纤维样品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以保证其质量和稳定性。这包括对样品的包装、标识、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规定。
七、适用范围
GB/T 13835.1-2009标准适用于兔毛纤维的取样,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贸易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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