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398-201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398-2017
中文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
发布日期:2017-10-30
实施日期:2018-03-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云南省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陕西省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
起草人:孟庆凯、桑瑞星、施丽、李文祥、刘子萌、何军、王维刚、张涛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398-201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介绍
中国气象局于2017年10月30日发布了QX/T 398-201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设计审核内容
《规范》明确规定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内容,包括防雷类别、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布局、防雷装置的材料和施工工艺等。设计审核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机构或防雷专业人员进行。
2、设计审核程序
《规范》对设计审核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审核申请、审核受理、审核实施、审核意见反馈和审核结论等环节。设计审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内容
《规范》规定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防雷装置的安装质量、防雷装置的性能测试、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等。竣工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机构或防雷专业人员进行。
2、竣工验收程序
《规范》对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验收申请、验收受理、验收实施、验收意见反馈和验收结论等环节。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规范》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违反《规范》规定的行为,如未经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
2、行政处罚的程序
《规范》对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环节。行政处罚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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