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187-2016《食品检验机构诚信管理体系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RB/T 187-2016
中文名称:《食品检验机构诚信管理体系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16-04-27
实施日期:2016-11-01
发布部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培海、段效辉、张卓然、王曼霞、雷质文、袁晓鹰、武千钧、刘兴敏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00
RB/T 187-2016《食品检验机构诚信管理体系通用要求》介绍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发布了《食品检验机构诚信管理体系通用要求》(RB/T 187-2016),RB/T 187-2016标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求食品检验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食品检验工作。
2、诚信管理体系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诚信管理体系,包括诚信教育、诚信监督、诚信考核等内容。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定期对诚信管理体系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运行。
3、检验流程和方法要求
标准对食品检验的流程和方法进行了规定,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食品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检验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5、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二、标准监督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诚信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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