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520-2015《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灾害风险控制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5/T 1520-2015
中文名称:《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灾害风险控制规范》
发布日期:2015-11-09
实施日期:2016-02-09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福建省气象局
起草单位:漳州市避雷装置安全监测所、泉州市防雷中心
起草人:林溪猛、陈艺宏、黄声锦、郑小琴、王辉煌、张建彬、周凤华、林荣惠、黄月清、沈俊杰、黄志成、卢辉林、郑栋栋、高昱川、傅景龙、邹靓、叶绿青、徐晨睿、赵周杰、吴平、林志斌、游志军
DB35/T 1520-2015《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灾害风险控制规范》介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11月9日发布了DB35/T 1520-2015《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灾害风险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6年2月9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规范定义和适用范围
规范首先明确了其定义和适用范围。所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蒸气或粉尘,或者可能引发火灾的场所。该规范适用于这些场所的雷电灾害风险控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规范要求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确定其雷电灾害风险等级。评估内容包括雷电活动频率、场所的易燃易爆特性、建筑物的防雷设施等。根据评估结果,可以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防雷设施设计
规范对防雷设施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防雷设施应包括外部防雷系统和内部防雷系统。外部防雷系统主要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等,用于保护建筑物免受直接雷击;内部防雷系统则包括等电位连接、防雷接地等,用于保护建筑物内的设备和人员安全。规范还对防雷设施的材料、施工工艺等提出了详细要求。
4、防雷设施验收
规范规定了防雷设施的验收程序和标准。验收应包括对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防雷设施维护和管理
规范强调了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二、规范的实施意义
1、提高安全意识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和个人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灾害风险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因雷电灾害引发的事故。
2、规范防雷设施建设
通过规范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可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为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提供有效的雷电防护。
3、促进技术进步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推动防雷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促进防雷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4、保障公共安全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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