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1777-2014《化学级丙烯》基本信息
标准号:SH/T 1777-2014
中文名称:《化学级丙烯》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SH/T 1777-2014《化学级丙烯》介绍
SH/T 1777-2014《化学级丙烯》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化工产品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烃类为原料,通过裂解工艺生产得到的化学级丙烯。化学级丙烯广泛应用于生产聚丙烯、丙烯腈、环氧丙烷等化工产品,是石油化工行业的重要原料之一。
二、质量要求
1、化学成分要求
化学级丙烯的主要化学成分为丙烯,其含量应不小于99.00%(质量分数)。标准还规定了其他化学成分的含量要求,如氢气、甲烷、乙烯、丙烷等,以确保产品质量。
2、物理性质要求
化学级丙烯的物理性质要求包括密度、熔点、沸点等。标准规定了化学级丙烯的密度应在0.682-0.695 g/cm³范围内,熔点为-185.26℃,沸点为-47.67℃。
3、杂质含量要求
标准对化学级丙烯中的杂质含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硫化物、硫醇、硫醚、水、氧气、氮气等。
三、检验方法
1、化学成分检验
化学级丙烯的化学成分检验采用气相色谱法,通过测定各组分的峰面积,计算出丙烯及其他组分的含量。
2、物理性质检验
化学级丙烯的物理性质检验包括密度、熔点、沸点等项目的测定。密度的测定采用比重瓶法,熔点和沸点的测定采用差热分析法。
3、杂质含量检验
化学级丙烯的杂质含量检验采用气相色谱法、紫外-可见光谱法、红外光谱法等多种方法,确保对各种杂质的有效检测。
四、检验规则
1、取样
化学级丙烯的取样应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检验频次
化学级丙烯的检验频次应根据生产批次、储存条件等因素确定,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不合格品处理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化学级丙烯,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化学级丙烯的包装容器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2、包装
化学级丙烯的包装应采用符合规定的容器,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3、运输
化学级丙烯的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进行,避免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4、贮存
化学级丙烯的贮存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确保产品在贮存过程中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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