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807.3-2018《重点单位保安服务要求 第3部分:安全检查》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807.3-2018
中文名称:《重点单位保安服务要求 第3部分: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18-12-25
实施日期:2019-04-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上海市国际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威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英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保华安(上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戴民、赵渊明、陶焱升、汤军、丁宁、孙常青、刘晓新、黄忠培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DB31/T 807.3-2018《重点单位保安服务要求 第3部分:安全检查》介绍
DB31/T 807.3-2018《重点单位保安服务要求 第3部分:安全检查》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重点单位保安服务的安全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通过明确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本标准为保安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确保双方对安全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有清晰的认识。
二、安全检查原则
1、合法性:安全检查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专业性:安全检查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保安人员进行,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客观性:安全检查工作应客观公正,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4、保密性:安全检查工作涉及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安全检查内容
1、人员检查:对进入重点单位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确保人员的安全。
2、物品检查:对进入重点单位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物品进入。
3、环境检查:对重点单位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车辆检查:对进入重点单位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
5、视频监控: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四、安全检查流程
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根据重点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检查计划。
2、实施安全检查:按照安全检查计划,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3、记录安全检查结果:对安全检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便于后续分析和改进。
4、分析安全检查结果: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5、反馈安全检查结果:将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五、安全检查质量要求
1、准确性:安全检查结果应准确无误,不得出现误判或漏判。
2、及时性:安全检查工作应及时开展,确保重点单位的安全。
3、有效性:安全检查工作应有效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重点单位的安全水平。
4、可追溯性:安全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后续的分析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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