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1018-2009《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CH/T 1018-2009
中文名称:《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
发布日期:2009-06-09
实施日期:2009-07-01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局
归口单位:国家测绘局
起草单位: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起草人:谭明建、曾衍伟、顾建祥、唐翼德、刘德阳、何文林、姜朝芳、陈四平、谭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CH/T 1018-2009《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介绍
国家测绘局于2009年6月9日发布了《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CH/T 1018-2009),并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和数据认定工作。
2、监督抽查原则:监督抽查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抽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抽查对象和频次:抽查对象为各级测绘单位和个人,抽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4、抽查内容:抽查内容包括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5、数据认定:对抽查结果进行数据认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果。不合格的测绘成果需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6、监督检查: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7、法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二、标准实施意义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测绘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地理信息支持。通过监督抽查和数据认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测绘成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因测绘成果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标准还有助于规范测绘行业的市场秩序,提高测绘单位的竞争力,促进测绘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标准实施建议
1、严格遵守标准:在测绘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2、加强内部管理:测绘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测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积极配合抽查:测绘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测绘成果的质量。
4、加强信息公开:测绘单位应加强测绘成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测绘成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