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198-2021《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RB/T 198-2021
中文名称:《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1-12-09
实施日期:2022-01-01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八支队
起草人:王彦斌、唐丹舟、高俊薇、鹿阳、陈云华、白庆华、冯涛、方建新、花锋、刘力、陈霞、赵炳南、侯君钊、孙晓辰、焦琳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RB/T 198-2021《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通用要求》介绍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通用要求》(以下简称"RB/T 198-2021")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关于司法鉴定和法庭科学机构能力的标准,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1、法医鉴定机构
2、物证鉴定机构
3、声像资料鉴定机构
4、电子数据鉴定机构
5、环境损害鉴定机构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机构管理要求: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2、技术能力要求:包括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鉴定设备和仪器的配置、鉴定方法和技术的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3、鉴定程序要求:包括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记录、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4、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要求:包括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5、鉴定结果的投诉和申诉处理要求:包括投诉和申诉的受理、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三、标准实施意义
RB/T 198-2021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司法鉴定和法庭科学机构的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机构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标准实施建议
1、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
2、机构应加强设备和仪器的配置,选用科学、有效的鉴定方法和技术。
3、机构应规范鉴定程序,做好鉴定记录和报告,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
4、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和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和申诉。
5、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司法鉴定和法庭科学机构的监管,确保标准的贯彻落实。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