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379-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3379-1992
中文名称:《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发布日期:1992-02-09
实施日期:1992-01-02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A25人类工效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80人类工效学
GB/T 13379-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介绍
GB/T 13379-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2月9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自1992年1月2日起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13379-1992标准适用于各种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设计,包括办公室、工厂、学校、医院等。该标准也适用于照明设备的选型和照明系统的维护。
二、照明设计原则
1、保证足够的照度:照明设计应保证工作面上的照度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满足人们的视觉需求。
2、避免眩光:照明设计应采取措施,避免产生眩光,以保护人们的眼睛。
3、考虑颜色效果:照明设计应考虑光源的颜色效果,以满足人们对色彩的视觉需求。
4、考虑节能:照明设计应采取节能措施,以降低能源消耗。
三、照明设计要求
1、照度要求: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标准规定了不同的照度要求。
2、眩光控制:照明设计应采取措施,控制眩光的产生,如使用遮光罩、调整光源角度等。
3、颜色效果:照明设计应选择合适的光源,以满足人们对色彩的视觉需求。
4、节能措施:照明设计应采取节能措施,如使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合理的照明布局等。
四、照明设备的选型与维护
1、灯具的选型:照明设计应选择合适的灯具,以满足照明设计的要求。
2、灯具的维护: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照明效果和设备的安全。
3、照明系统的维护:照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标准的意义与影响
GB/T 13379-1992标准对室内照明设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对提高视觉工效学水平、保护人们视力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也对照明设备的生产和照明系统的维护提出了要求,对照明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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