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57-2014《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657-2014
中文名称:《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发布日期:2014-03-19
实施日期:2014-06-1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 657-2014《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14年发布了《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SL 657-2014)。
一、标准适用范围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南方红壤丘陵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这些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水源涵养等。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为标准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2、综合治理原则:提出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等。
3、治理目标:明确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目标,包括减少水土流失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等。
4、治理措施:针对南方红壤丘陵区的特点,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治理措施,包括植被恢复、土壤改良、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
5、技术要求:对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评价等环节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
三、标准实施意义
1、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南方红壤丘陵区的生态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通过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3、促进科技进步:标准的实施将推动水土流失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提高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技术水平。
4、规范治理行为: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规范了治理行为,提高了治理效果。
四、标准实施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2、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措施、责任等。
3、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健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治理工程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
4、鼓励科技创新: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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