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511-201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静态发酵处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2/T 511-2014
中文名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静态发酵处理》
发布日期:2014-04-22
实施日期:2014-07-20
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2/T 511-201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静态发酵处理》介绍
DB12/T 511-201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静态发酵处理》是一项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准,该标准于2014年4月22日发布,并自2014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垃圾分类
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主要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可回收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湿垃圾主要指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蔬菜残渣等;干垃圾则包括砖瓦陶瓷、卫生纸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2、垃圾收集
标准要求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应遵循“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定期清运”的原则。村民应将垃圾分类后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由专业队伍定期进行清运。标准还规定了收集容器的设置要求,如容器应具备分类标识、容量适中等。
3、垃圾处理
对于不同类别的垃圾,标准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法。可回收物应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湿垃圾则采用静态发酵技术进行处理,转化为有机肥料;干垃圾则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4、静态发酵处理技术
静态发酵处理技术是标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技术通过控制发酵条件,将湿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标准对静态发酵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标准实施意义
DB12/T 511-2014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静态发酵处理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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