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61.51-202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51部分:人群监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3761.51-2021
中文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51部分:人群监测》
发布日期:2021-12-09
实施日期:2022-01-09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C50卫生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DB32/T 3761.51-202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51部分:人群监测》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第51部分:人群监测》(以下简称“标准”),编号为DB32/T 3761.51-2021。
一、标准主要内容
1、监测对象
标准明确了监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高风险区域的居民等。
2、监测方法
标准规定了人群监测的方法,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等,并详细说明了各种方法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数据管理
标准强调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建立监测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报告机制,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4、监测结果应用
标准指出监测结果应用于疫情风险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和调整、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等方面。
二、监测流程
1、监测计划
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包括监测的目的、对象、方法、频次和责任分工等。
2、监测实施
标准详细描述了监测实施的步骤,包括监测人员的培训、监测工具的准备、监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等。
3、监测结果处理
标准规定了监测结果的处理流程,包括数据的整理、分析、报告和共享等。
4、监测效果评估
标准提出了监测效果评估的方法和标准,以确保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质量控制
1、人员培训
标准强调了监测人员的专业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训,以提高监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2、监测工具和设备
标准规定了监测工具和设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3、监测环境
标准提出了监测环境的要求,包括监测场所的清洁、通风和安全等。
四、监督与评估
1、监督检查
标准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监测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2、问题整改
标准指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整改的跟踪和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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