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413-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鼓粉盒》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413-2007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鼓粉盒》
发布日期:2007-12-21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Y54办公用品及办公机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60办公机械
HJ/T 413-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鼓粉盒》介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21日发布了HJ/T 413-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鼓粉盒》,该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HJ/T 413-2007标准主要适用于再生鼓粉盒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再生鼓粉盒是指通过回收废旧鼓粉盒,经过清洗、修复、再制造等工艺制成的产品。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确保再生鼓粉盒在生产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标准主要内容
1、产品定义
标准首先对再生鼓粉盒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再生鼓粉盒是指经过回收、清洗、修复、再制造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并且其性能应满足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2、产品要求
外观质量:再生鼓粉盒的外观应与原产品相似,无明显损伤和缺陷。
尺寸:再生鼓粉盒的尺寸应与原产品一致,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性能:再生鼓粉盒的性能应满足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包括打印质量、使用寿命等。
3、生产工艺要求
清洗:再生鼓粉盒应经过彻底的清洗,确保其表面无残留物和污染物。
修复:对于有缺陷的再生鼓粉盒,应进行修复,使其达到原产品的性能要求。
再制造:再生鼓粉盒应经过再制造工艺,使其性能达到原产品的标准。
4、环保要求
资源利用率:再生鼓粉盒的生产应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减少污染:再生鼓粉盒的生产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废弃物的产生。
回收利用:再生鼓粉盒在使用完毕后,应进行回收,实现循环利用。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
HJ/T 413-2007标准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再生鼓粉盒的生产和使用,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减少了资源浪费。它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它推动了再生鼓粉盒产业的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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