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681-2011《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1/ 681-2011
中文名称:《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1-05-17
实施日期:2011-07-17
发布部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1/ 681-2011《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发布了DB41/681-2011《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一、标准规定的内容
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这些限值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啤酒工业的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既保证了环境安全,又兼顾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2、监测方法
为确保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本标准规定了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的监测方法。这些方法包括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氨氮的测定、总磷的测定、悬浮物的测定等,均采用了国内外公认的先进分析技术。
3、排放标准实施要求
本标准对啤酒工业企业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企业应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4、特殊情况的处理
针对特殊情况,如突发环境事件、工艺改造等,本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企业在这些情况下,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环境安全。
二、标准实施的监管和执行
本标准的实施,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啤酒工业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企业要自觉遵守标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社会各界要关注啤酒工业的环境问题,共同推动啤酒工业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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