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412-2017《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导则 霾》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412-2017
中文名称:《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导则 霾》
发布日期:2017-12-29
实施日期:2018-05-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象遥感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47/SC 2)
归口单位: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象遥感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47/SC 2)
起草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412-2017《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导则 霾》介绍
中国气象局发布了QX/T 412-2017《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导则 霾》(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霾监测的各类机构和个人。这些机构和个人可以是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也可以是从事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的个人。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对霾、卫星遥感、遥感监测等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解释,为后续内容的理解提供了基础。
2、霾监测技术要求:规定了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的基本原理、监测方法、数据获取和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数据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提出了要求,包括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环节。
4、监测结果的表示和解释:规定了监测结果的表示方法和解释方式,包括数据的可视化、统计分析和解释等。
5、监测报告的编制:对监测报告的编制提出了要求,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和格式等。
6、监测数据的应用:对监测数据的应用进行了指导,包括数据在霾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应用。
三、标准实施意义
《导则》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霾监测中的应用水平,规范监测行为,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也有助于推动卫星遥感技术在我国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为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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