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713-2014《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4713-2014
中文名称:《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
发布日期:2014-07-09
实施日期:2014-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深蓝轻纺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华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G71化学助剂
国际标准分类号:83.040.30塑料的辅料和添加剂
QB/T 4713-2014《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7月9日发布了QB/T 4713-2014《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标准,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B/T 4713-2014《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标准适用于合成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聚氨酯表面处理剂。该标准规定了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技术要求
1、分类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按照用途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合成革表面的涂层剂,用于提高合成革的耐磨性、耐水解性和手感;另一类是用于合成革背面的粘合剂,用于提高合成革的粘合强度。
2、外观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的外观应为无色或浅色透明液体,无明显杂质和异物。
3、性能要求
粘度:涂层剂的粘度应控制在100-500mPa·s,粘合剂的粘度应控制在50-200mPa·s;
固体含量:涂层剂的固体含量应大于或等于20%,粘合剂的固体含量应大于或等于30%;
贮存稳定性:在25℃条件下贮存,涂层剂和粘合剂的贮存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4、环保要求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甲醛等。
三、试验方法
QB/T 4713-2014标准规定了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粘度、固体含量、贮存稳定性等项目的测试方法。试验方法的选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和实际需求进行。
四、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指对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进行的全面性能检验,包括外观、粘度、固体含量、贮存稳定性等项目。型式检验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的包装上应有明确的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包装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安全。
3、运输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高温等不利因素,确保产品质量。
4、贮存
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确保产品质量。
QB/T 4713-2014《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合成革用聚氨酯表面处理剂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合成革的品质和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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