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1112-2007《无公害食品绿豆生产技术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3/T 1112-2007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绿豆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07-01-24
实施日期:2007-02-24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23/T 1112-2007《无公害食品绿豆生产技术规程》介绍
DB23/T 1112-2007《无公害食品绿豆生产技术规程》是一项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1月24日发布的技术规范,自2007年2月24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绿豆生产的所有环节,包括种植、收获、储存、加工等。标准对绿豆生产过程中的土壤、水源、肥料、农药等环境因素和生产技术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绿豆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的要求。
二、标准内容
1、环境要求
标准对绿豆生产的环境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土壤、水源、空气质量等。土壤应无重金属污染,水源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2、种子选择
标准规定,绿豆种子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好的优良品种。种子应经过严格筛选,确保种子的纯度和发芽率。
3、种植技术
标准对绿豆的种植技术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播种时间、播种方式、播种密度、施肥方法等。要求种植者根据绿豆的生长特性和当地气候条件,合理选择种植方式和时间,确保绿豆的生长发育。
4、病虫害防治
标准要求绿豆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在病虫害发生时,应优先采用农业防治和物理防治方法,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5、收获与储存
标准对绿豆的收获和储存提出了具体要求。收获时应选择适宜的收获时间,避免绿豆受潮、发霉。储存时,应选择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避免绿豆受潮、变质。
6、加工技术
标准规定,绿豆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环境和设备卫生,确保绿豆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加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绿豆营养成分的损失。
三、实施意义
DB23/T 1112-2007《无公害食品绿豆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对于提高黑龙江省绿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绿豆生产过程,可以有效降低绿豆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残留,提高绿豆的营养价值和食用安全性。该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提升黑龙江省绿豆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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