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743-2008《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连翘》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2743-2008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连翘》
发布日期:2008-12-28
实施日期:2009-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归口单位: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起草单位: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袁文忠、索继军、王艺文、杨丽华、李来秀、孟朝军、张慧娟、曹联社
中国标准分类号:B38药用植物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10药物
GB/T 22743-2008《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连翘》介绍
《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连翘》(GB/T 22743-2008)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连翘》标准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28日,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定义与保护范围
1、定义:卢氏连翘是指在河南省卢氏县特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按照传统工艺生产加工的连翘产品。
2、保护范围:卢氏连翘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定在河南省卢氏县的行政区域内。
二、分类与要求
1、分类:卢氏连翘按照加工工艺和用途分为干连翘、连翘叶、连翘花等。
2、要求:
原料:必须使用产自卢氏县的连翘。
加工工艺:必须遵循传统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的品质和特色。
质量: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无污染、无添加、无异物。
三、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1、试验方法:包括连翘的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测、微生物检测等。
2、检验规则: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自检,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同时,应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定期抽检。
四、标志与包装
1、标志:卢氏连翘产品应标注“地理标志产品”字样,以及产品名称、规格、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环保、卫生、安全的要求,便于运输和储存。
五、运输与贮存
1、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防止污染和损坏。
2、贮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潮湿、高温、异味等不利因素。
《地理标志产品 卢氏连翘》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卢氏连翘这一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选择优质、安全、健康产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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