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566.6-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5566.6-2007
中文名称:《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
发布日期:2007-11-14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赵越、杨莉、洪兴宇、陈永权、张亮
中国标准分类号: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GB/T 15566.6-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介绍
GB/T 15566.6-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以下简称本标准)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07年11月14日发布,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卫生站等。医疗场所的管理者、设计者、施工单位以及相关设备制造商等,都应遵循本标准进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1、安全性:导向系统的设计和设置应确保患者和访客的安全,避免因导向不清导致的意外伤害。
2、准确性:信息导向应准确无误,避免误导患者和访客。
3、易用性:导向系统应易于理解和使用,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4、可访问性:导向系统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无障碍设计,确保信息的可访问性。
三、具体要求
1、标识设置:医疗场所的导向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辨认。标识的颜色、字体、大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2、导向路线:导向路线应简洁明了,避免复杂的路线设计。应考虑到不同功能区域的布局,合理规划导向路线。
3、信息内容:导向系统中的信息内容应全面、准确,包括但不限于科室位置、服务项目、紧急出口等。
4、辅助设施: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辅助设施,如导诊台、自助查询机等,以提高导向系统的便捷性。
四、设计要素
1、色彩设计:导向系统的色彩设计应符合视觉识别原则,便于患者和访客快速识别。
2、图形符号:导向系统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易于理解。
3、文字信息:导向系统中的文字信息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复杂。
4、布局规划:导向系统的布局应合理,避免信息过载,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
五、实施与监督
1、实施主体:医疗场所的管理者应负责导向系统的实施工作,确保导向系统的设置符合本标准要求。
2、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场所的导向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GB/T 15566.6-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场所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