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867-2004《扁桃》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867-2004
中文名称:《扁桃》
发布日期:2005-01-04
实施日期:2005-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科委、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起草人:胡仲华、张惠臻、熊焕章、宋光杰、侯明镜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10水果及其制品
NY/T 867-2004《扁桃》介绍
《扁桃》标准(NY/T 867-2004)是中国农业部于2005年1月4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自200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对“扁桃”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其在农业领域中的专业术语。还对相关的专业术语如“品种”、“等级”等进行了界定,为标准的理解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二、分类
标准对扁桃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分类、成熟度分类等。这一分类有助于消费者和生产者更好地识别和选择扁桃产品,也为市场的细分和产品定位提供了依据。
三、要求
1、品种要求
标准规定了扁桃的品种要求,包括品种的适应性、产量、品质等特性,确保选用的品种能够满足生产和市场的需求。
2、质量要求
对于扁桃的质量,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指标,如外观、大小、色泽、口感等,以及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安全指标,确保扁桃产品的质量安全。
3、加工要求
对于扁桃的加工,标准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加工技术、包装材料等,以保证加工后的扁桃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试验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扁桃产品的试验方法,包括样品的采集、处理、检测等步骤,以及相关的仪器设备和操作规程。
五、检验规则
标准对扁桃产品的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包括检验的频次、抽样方法、判定标准等,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标准规定了扁桃产品的标志要求,包括产品名称、品种、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监督。
2、包装
对于扁桃的包装,标准提出了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识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完好无损。
3、运输
标准对扁桃的运输条件进行了规定,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等,以减少运输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4、贮存
标准还对扁桃的贮存条件进行了规定,包括贮存环境的温湿度控制、贮存期限等,以确保产品在贮存期间的品质稳定。
《扁桃》标准(NY/T 867-2004)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扁桃的生产和市场流通,提升扁桃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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