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民航) 0080-2005《01-0328-00型识别音调产生器检定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JJG (民航) 0080-2005
中文名称:《01-0328-00型识别音调产生器检定规程》
发布日期:2005-02-08
实施日期:2005-06-01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起草单位: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甘翊红、孙家印
中国标准分类号:A59声学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40声学和声学测量
JJG (民航) 0080-2005《01-0328-00型识别音调产生器检定规程》介绍
《01-0328-00型识别音调产生器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本标准”)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5年2月8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编号为JJG (民航) 0080-2005。该标准自200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01-0328-00型识别音调产生器的检定,该设备主要用于民航通信系统中,通过产生特定的音调信号,实现对通信设备状态的识别和监控。标准规定了检定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检定方法和检定结果的判定。
二、检定基本原则
1. 准确性:检定结果应准确反映被检设备的技术性能。
2. 一致性:不同检定人员和检定设备对同一设备进行检定时,应得出一致的结果。
3. 可追溯性:检定结果应能够追溯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三、技术要求
1. 频率范围:识别音调产生器应能产生规定的频率范围内的音调信号。
2. 频率稳定性:在规定时间内,频率的变化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3. 音调信号的波形:应符合特定的波形要求,如正弦波、方波等。
4. 输出电平:输出信号的电平应满足规定的范围。
四、检定方法
1. 频率测量:使用频率计或其他频率测量设备,测量识别音调产生器产生的音调频率。
2. 频率稳定性测试:在规定时间内连续测量频率,计算频率的变化范围。
3. 波形分析:使用示波器或其他波形分析设备,观察和记录音调信号的波形。
4. 电平测量:使用电平表或其他电平测量设备,测量输出信号的电平。
五、检定结果判定
1. 合格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均满足规定范围,判定为合格。
2. 不合格处理:如检定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应对设备进行调整或维修,直至满足标准要求。
六、标准的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民航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识别音调产生器的检定工作,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稳定可靠,为民航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01-0328-00型识别音调产生器检定规程》作为一项行业标准,对于规范民航通信设备检定工作,提高设备性能,保障民航通信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定工作,确保民航通信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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