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辐射食品污水排放标准有哪些?第三方执行标准是什么?
核辐射食品污水排放最新执行标准
1、T/CIPR 050-2022《污水排放检测监控技术要求》
2、DB14/ 1928-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DB32/ 4440-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 12379-1990《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5、EJ/T 1097.2-2014《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一、核辐射食品污水排放标准主要内容
1、T/CIPR 050-2022《污水排放检测监控技术要求》
该标准要求监控装置需具备智能化检测功能,通过在厂房的排污管处安装污水暂储罐,配备电磁阀、pH传感器等设备,实现对污水排放的实时监控。污水暂储罐顶部还安装有气缸和取样皿,方便后期操作人员进行取样调查和分析。监控装置设计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挡雨板的使用可防雨防晒,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太阳能电池板则提供电力支持,避免断电造成监控中断。监控装置还配备了摄像头,方便对污水暂储箱周围进行监控,为后期取证调查提供便利。当污水暂储箱监测到pH值超标时,会临时封闭污水暂储箱,并发出警报。若厂区私自将超标水源抽排出时,液位传感器会感应到液位变化,并再次发出警报,以提醒监察部门及时行动。监控装置还配备有排污管和电磁阀,便于对超标污水进行排出处理。监控装置的控制箱中部左侧安装有GPS定位装置,便于监察部门迅速定位到发生污水排放超标情况的工厂位置,提高执法效率。
2、DB14/ 1928-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该标准加严了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的控制指标,并新增了总磷和全盐量指标,以适应山西省当前水环境治理的要求。具体控制指标根据排水单位的不同,分为一级和二级标准,分别对应不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类别。该标准规定了排水单位在排放污水时应遵守的要求,包括预处理、排放口设置、排放时间、排放浓度等方面。也规定了排水单位应建立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该标准明确了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主体和程序,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排水单位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也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水环境的安全和稳定。通过明确适用范围、控制指标、排放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法规保障。
3、GB 12379-1990《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标准定义了源项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核设施、同位素应用、环境本底调查、常规环境监测、监督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代表性样品等关键术语。要求一切源项单位都必须设立或聘用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来执行环境核辐射监测。核设施必须设立独立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其他伴有核辐射的单位可以聘用有资格的单位代行环境核辐射监测。描述了环境本底调查、常规环境监测和监督性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强调了为使监测结果足够可信,需要进行全面、有计划、有系统的质量保证活动。提出了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采取的各种质量控制措施。规定了监测结果的准确度、精密度等评价指标。强调了监测过程中的代表性样品采集和处理的重要性。
二、核辐射食品污水排放标准的意义
1、提高食品安全性:遵守核辐射食品污水排放标准,有助于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2、保护环境:通过限制放射性污水的排放,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平衡。
3、提升企业形象:遵守标准,展现企业对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负责任的态度,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
4、避免法律责任:违反核辐射食品污水排放标准,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遵守标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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