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687-2014《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0687-2014
中文名称:《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规范》
发布日期:2014-12-22
实施日期:2015-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文物局
归口单位: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
起草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
起草人:马燕如、韩英、王永生、姚青芳、潘路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GB/T 30687-2014《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2日发布了GB/T 30687-2014《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规范》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文物保护机构、科研单位等在进行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时的记录编制和管理。也适用于相关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申报、评估和验收等环节。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规范》明确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包括文物、保护修复、记录、档案等,为后续内容的阐述提供了基础。
2、记录内容
《规范》规定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文物基本信息、保护修复前状况、保护修复过程、保护修复后状况、保护修复效果评估等。
3、记录形式
《规范》要求记录应采用文字、图表、照片、录像等多种形式,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文物保护修复的过程和结果。
4、记录管理
《规范》对记录的归档、保管、查阅、复制等管理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三、《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各级文物保护机构应按照《规范》的要求,对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的编制和管理进行规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的有效执行。
GB/T 30687-2014《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记录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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