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475-2006《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2475-2006
中文名称:《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发布日期:2006-06-22
实施日期:2006-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起草人:汪彤、吕良海、孙晶晶、刘绍仁、何艺兵、陈虹桥、吴芳谷、刘亚萍、吴志刚
中国标准分类号:C70工业防尘防毒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 12475-2006《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12475-2006《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标准涵盖了农药的包装、标识、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为农药的安全使用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二、包装与标识
1、包装要求
本标准规定,农药产品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农药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农药包装应具有一定的密封性能,防止农药泄漏。
2、标识规定
农药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还应标明“剧毒”、“有毒”等警示字样,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三、储存与运输
1、储存条件
农药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清洁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农药应与食品、饲料、生活用品等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运输规定
农药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运输工具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农药泄漏。运输过程中还应避免剧烈震动,以免影响农药的稳定性。
四、销售与使用
1、销售要求
农药销售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农药销售的法律法规。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农药使用说明,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农药。
2、使用规范
农药使用者应根据农药的使用说明,合理选择农药品种和使用量,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五、应急处理
1、中毒应急
本标准规定,一旦发现农药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并尽快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泄漏处理
农药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使用吸附材料收集泄漏的农药,避免农药扩散。同时,应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环保措施。
GB 12475-2006标准为农药的安全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本标准,共同努力,推动农药安全使用的普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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