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892-2000《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0892-2000
中文名称:《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
发布日期:2000-06-22
实施日期:2000-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陈士屏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SN/T 0892-2000《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介绍
《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SN/T 0892-2000)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0年6月22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自2000年11月1日起,该标准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适用于各种进出口商品的货载衡量检验。无论是海运、空运还是陆运,都需要遵循本标准进行检验。
二、基本原则
1、准确性:衡量检验工作必须准确无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公正性:检验人员应当保持中立,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3、客观性:检验工作应当基于客观事实,不受个人主观意愿的影响。
4、规范性:检验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
三、衡量检验方法
1、重量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重量进行测量,并与合同、发票等文件中的重量进行核对。
2、体积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体积进行测量,并与合同、发票等文件中的体积进行核对。
3、包装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包装进行检验,确保包装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4、标识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标识进行检验,确保标识的清晰性和准确性。
四、检验程序
1、检验准备: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合同、发票等文件,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
2、现场检验:检验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检验,对商品的重量、体积、包装和标识进行测量和核对。
3、数据记录:检验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检验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结果分析:检验人员应当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发票等文件的要求。
5、报告编制:检验人员应当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完整。
五、检验结果的处理
1、合格:如果商品的重量、体积、包装和标识均符合合同、发票等文件的要求,检验结果为合格。
2、不合格:如果商品的重量、体积、包装和标识不符合合同、发票等文件的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3、复检:如果商品的重量、体积、包装和标识在初次检验中不合格,可以进行复检。
4、报告提交:检验人员应当将检验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SN/T 0892-2000)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规范进出口商品货载的衡量检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本标准,可以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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