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92-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392-2007
中文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
发布日期:2007-06-25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委员人)、桂林利凯特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J88环境保护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40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HJ/T 392-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介绍
HJ/T 392-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一份重要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HJ/T 392-2007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包括但不限于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该标准规定了摩托车排气催化转化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技术要求
1、性能要求
转化效率: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排气催化转化器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转化效率应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耐久性:排气催化转化器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应能连续工作一定时间,且性能不发生明显下降。
温度要求:排气催化转化器在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2、结构和材料要求
排气催化转化器的结构和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结构设计应合理,便于安装和维护;使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高温性和机械强度。
3、安全要求
排气催化转化器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性,避免因设计或制造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试验方法
转化效率试验:通过模拟实际工况,测试排气催化转化器的转化效率。
耐久性试验: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对排气催化转化器进行长时间运行,观察其性能变化。
温度试验:测试排气催化转化器在不同温度下的工作性能。
四、检验规则
排气催化转化器的生产和销售应遵循以下检验规则: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对于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排气催化转化器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2、包装
产品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确保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运输规定,避免因运输不当导致的损失。
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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